一场秋雨后,京城天就冷的厉害。
这入了夜,更是冷风呼啸,路上的行人行色匆匆,恨不得一头扎进家里的被窝里,好好暖一暖才好。
青竹爹将车停在酒楼前,抬头看着金光闪闪的牌匾,感慨万千。
若不是跟了主子们一家,他们一家人早就饿死了,哪能跑到这馆子里来吃酒。女儿更是有出息,如今给小姐打理着产业,旁人都尊称她一声青姑娘。
青竹爹也是自豪,他这个人没什么本事,只知道老老实实的干活,说话也干巴巴的,没个趣味。不过他这辈子最自豪的事儿,就是娶了个厉害的婆娘,还得他生了个孝顺的丫头。
谁说家里非得有儿子才算传宗接代?女儿这样有出息,他也不惦记其他的。见识的多了,青竹爹眼界也宽了。女儿要嫁人就嫁人,她不乐意嫁,他们也不逼着她。凡事嘛,就让女儿开心为主。
反正女儿有出息,就算不成亲,将来抱养个孩子回来。这从小养大的,和自己不也是一条心。
青竹爹早就将一切都计划好了,更是可以安心的做事了。
“少爷,到了。”
车刚停妥,白丁就已经跳下马车,迫不及待的对青竹爹说:“李叔,这儿的菜好吃极了!尤其是一道烧鸡,又肥又嫩的,吃起来油滋滋的,香的很!”
这烧鸡不止是馆子做得,便是寻常的店子也有专门再卖什么烧鸡卤味的。可白丁提到这家的烧鸡,还是口水直流,垂涎三尺。
青竹爹摇着头,好笑的说:“你年纪也不小了,还不攒着银钱等着将来娶媳妇儿?每天就惦记着吃,怎么和红杏丫头似的。”
白丁撇嘴:“谁像她一样啊。咱们这是吃的多,事做的也多,哪想她半点儿活都不做。”
青竹爹一怔,正要发问,傅静琪已经扶着车辕下了车来。
“走吧,该进去了。”
进了酒楼,自然要给白丁要一只他说的那种烤鸡,又添了些旁的酒菜,三人吃的也是酣畅淋漓。
今日要不是为了给莫允儿做面子,她才懒得去参加劳什子的婚宴去。还是自己花钱痛快,吃着也不心虚。
一行人吃的舒坦,临走前又叫了几只烧鸡去,要拿回去与家人吃。
他们出来的时候还早,这会子家里虽然已经用了晚膳,不过把这烧鸡切一切,倒也还能吃下去几块。
傅静琪倒是对这烧鸡没什么太大的兴趣,不过被白丁巴巴的说道了几回,也觉得味道的确是不错。他们在京城也待不了几日了,便带回去给大家尝个新鲜。
因买的多了,店家用油纸包了几层,又给了一个有些破旧的食盒,叫他们带回去。
一进门,傅静琪便叫人将烧鸡拿到厨房去,切了给大家送过去。
青竹爹得了半只,喜滋滋的就带回去给蜜花姑姑了。
至于其他人那儿,也没短缺。
青竹那儿见人给端了烧鸡来,还纳闷呢。“怎么这会给送了烧鸡来?”
“是少爷从酒楼买回来的,说是味道好,让大家都尝一尝。”丫鬟子微红脸说:“别人家的主子,可没咱们少爷这么体贴人呢。”
青竹笑了笑,捏了一只鸡翅膀,又招呼着其他几个丫鬟过来吃。
大家都知道姑娘性子好,素来大方,也不扭捏,便都过来吃烧鸡。
府中的伙食一向不错,逢年过节下人们也是大鱼大肉的。平日里,油水也足。可这烧鸡谁不稀罕,自然吃的开心。
青竹只动了几口,就不多食了。她可不像红杏那丫头,吃的再多,也不胖。
提到红杏,她擦了擦手,问道:“今日里,少爷出门的时候,身边都跟着什么人?”
丫鬟子回道:“是李叔与白丁。”
原来是她爹带着白丁啊。
青竹点了点头,又问:“那冷玥和红杏呢?”
也不怪青竹会多问一句,盖因她这段时日来,发觉少爷对二人疏远了些。连出门的时候,也多是只叫了白丁随行。
临安还是自己的地盘,少爷出门时,一定让护卫随行。怎么到了京城里,反而就不让冷玥和红杏跟随了?
青竹早已经今非昔比,稍加猜测,心里已经有了主意。
冷玥和红杏是老爷早年给小姐准备的护卫,这些年来也算尽心。只是最近来,红杏有些癫狂,因小姐宠着,有些无法无天了。每日里除了吃喝玩乐,别的一概不想。
她即是小姐的护卫,自然要随行左右。可看看红杏如今,根本不惦记着小姐安危。如此下去,也难怪要被小姐厌弃了。
想到此处,青竹叹了口气。
当初她被红杏敲打了一番,才看开的,日后对小姐更加用心服侍了。没想到几年后,情况倒反过来了。其实,倒也不是这个道理。当年红杏教育她,乃是因为她自觉被小姐丢在一边,心里不平。而红杏,是她自己主动放弃,自然又有些不同了。
“你去一趟,把红杏给我请过来。”
念在她们多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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