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时候我也有点饿了,没心思再开车去市内找酒店。
我记得‘三年前’,我和王胖子去了一家正经不错的小馆子,里面的菜对胃口。
客气了几句之后,我回到了车上。
我推门走了进去,正在看电视的老板娘,立即起身迎了过来,说道:
“吃点什么?今天的排骨不错,来个红烧排骨?”
然后大年初八他过生日,咱们哥俩还得一人给他五十.”
他要是再敢来找茬儿,我就让他患上落神观综合症。
“这个你可以放心,那个要饭的最近一段日子不会来了。
想起来那个要饭的,我忍不住笑了一下,说道:
这次正好借着格格这件事,我也回老家看看。
说话的时候,我拿起来吧台上的菜谱,回忆着‘三年前’和王胖子都吃过什么菜肴。
我能惯着他这臭毛病,结结实实教育了一顿。
要来要饭的真把这爷仨祸害的不轻,听到我揍了他,鎏金眼神里流露出来兴奋的表情,说道:
听着声音耳熟,我回头看过去,竟然是上午揍过一顿的要饭的。
他换了一身干净衣服,不过脸上还是脏兮兮的,头发也是乱糟糟的。
要饭的不知道在哪喝过一顿了,并没有认出我来,只是醉醺醺的冲着老板娘一直嚷嚷:
“我有钱了!你不能再轰我
今天我是来花钱的!吃好的!
你们家什么贵我吃什么!
来盘猪头肉!贵的猪头肉!
还要烧豆腐!贵的烧豆腐!
再来一斤油饼!多放油!油汪汪的
你们俩吃什么呢?土豆丝啊——穷鬼.”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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