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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泡泡堂 十八(1/2)

作者:虫虫来自异界
法庭上,任柏清抓住关键点,对傲龙公司穷追猛打。

在一个多月的辩论和扯皮中,法律对网络游戏抄袭的界定逐渐清晰起来。

首先要明确的是,抄袭玩法不能算抄袭,所以任柏清理智地放弃这一点,是非常正确的。这是法庭第一次判决关于网络游戏抄袭与版权的案件,对以后相似的案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所以这次判决,无论是法庭还是原告和被告,都有“把问题追究到底”的决心。

抄袭要怎么算?

两个重要的对比:画面和音乐,叠加图片查看画面抄袭,对准音频线查看音乐抄袭,在大体上相似,便可以称作是抄袭。

任柏清:“《乐乐堂》的画面和音乐毫无疑问对《泡泡堂》构成抄袭,无论是叠加图片,还是对准音频线,都可以清楚地看到,二者极其相似,这里根据著作权法,《乐乐堂》构成侵权!”

被告律师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法官已经点头。

游戏上的抄袭,如果玩法不算抄袭,那么还有什么算抄袭呢?和画面、音乐的道理相似,那些“看起来”很像的东西,都可以算抄袭。

任柏清:“《乐乐堂》的界面全盘照抄《泡泡堂》,已经对《泡泡堂》构成侵权,根据著作权法,我们要求《乐乐堂》做出改变,重新设定自己的界面。”

法官再次点头。

整体上,无论是从界面还是从具体的流程来看,《泡泡堂》和《乐乐堂》的相似程度极高,加上以往傲龙对《热血传奇》和《梦幻西游》的抄袭,先把抄袭定性,然后才可以确定傲龙的抄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任柏清:“傲龙长期以来对异次元公司屡次抄袭创意,这次《乐乐堂》抄袭《泡泡堂》,在法律上已经可以确定其抄袭行为构成侵权,由此可以确定,傲龙的商业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终判决,异次元公司胜诉,傲龙败诉。

审判书要求:一,傲龙公司暂停运营《乐乐堂》,要求《乐乐堂》进行整顿改造,将抄袭部分全部打回重做;二,傲龙公司向异次元公司赔偿侵权补偿金四十五万华元;三,就抄袭问题,傲龙公司需要向异次元公司公开道歉。

赵善长得到败诉通知,差点砸烂电话。

咆哮声响彻整个傲龙公司大楼:“刚开始的时候,你不是说一切都在掌握之中,让我完全放心吗?!”

傲龙的顾问律师唯唯诺诺,小声地解释:“刚开始的时候确实是在掌握之中啊,他们咬紧玩法抄袭不放,我们几乎都要胜诉了……”

“那后来呢?”赵善长眯着眼睛,语气森冷。

“后来他们换了个律师,新的律师是个硬茬子,没在纠结玩法抄袭,把真正能从著作权法上找到依据的行为揪住,那些都是事实啊,我也没办法……”

赵善长叹气,心情沉重。

这则网络游戏行业的大事,网络新闻迅速进行报道,玩家们纷纷留言评论,舆论反响热烈:

“大快人心啊!《乐乐堂》终于得到应有的报应了!”

“虽然很开心,但是感觉看不懂整个过程啊?为什么最后没提《乐乐堂》抄袭了《泡泡堂》的玩法?这才是最重要的吧?不抓住重点,反而揪住一些小问题,感觉怪怪的。”

“楼上这就不懂了吧,我学法律的朋友说,要是纠结玩法抄袭的话,异次元公司很可能会败诉,抓住那些小边角,才能告赢傲龙啊!”

“欢呼!这才是抄袭者应有的下场!希望游戏界的公司们以此为戒,多多创新。”

“很好地遏制了抄袭之风,现在的网络游戏感觉都在抄袭周凌,特别无趣,这种官司应该给抄袭者警醒了吧。”

“《泡泡堂》天下无敌!”

玩家们大多都很开心,游戏界的业内人士心情却是喜忧参半。

网络游戏这一亩三分地,谁不知道谁啊?还不都是做抄袭模仿的?

《乐乐堂》败诉,标志着全面抄袭模仿不可取,这让业内人士开始对抄袭审慎考虑。

根据案件的判决,基本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抄袭玩法,还是能继续抄袭的,因为案件前期,异次元公司想以“玩法抄袭”来起诉傲龙,没有成功。

抄袭的时候,需要做出的改变需要很多。

音乐,画面,必须要原创,界面,游戏流程也要做出改动,这些都是确定是否构成抄袭的重要因素。只要这些因素做到了完全原创,那么即使抄袭玩法,也没有问题。

这个结果是好是坏?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

不过,这场官司终究是结束了。

这时,上面关于“网络游戏上电视台”问题,以及网络游戏相关事项,也有了最终决定,业内人士还没来得及完全消化“两堂官司”,一些新消息就出现了。

各大城市都由文审部的人召集,游戏界的人士参与,一同进行一场会议。

深都的研讨会议召集人是周凌的熟人:孟繁刚,与会地点在深都市政办公楼的大礼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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