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兔肥毛长,质地绝佳,极适于制弗。他嫌刀笔书写太慢,每日记录军情不便,便取了竹管为笔杆,以兔毛做笔头制成了弗。”
“可是我曾用过的弗笔,兔毛滑腻,并不十分吸附漆汁,书写速度有时还不及刀笔。”
思及第一次见到弗笔时,还是自己初到燕丹身边的时候,梁儿心中不免又是一阵叹息,但却也仅是一闪而过,她答应过赵政的,那个玉般温润的男子,她不会再惦念了
只见赵政继续道:
“没错,他一用之下觉得不甚好用,便顺手将其扔到了账外。当时正在下雨。雨停之后,他见水坑中的笔毛较之前白了许多,他觉得奇怪,将其拾起,发现笔毛变得更加柔顺了,一用之下竟是书写流畅。”
“这是为何”
梁儿更加好奇了,举眸问向赵政时两只眼睛水亮亮的,看得赵政心里一暖,声音也不自觉的柔了几分。
“是石灰。那水坑之中含有石灰,可以去掉兔毛上的油脂,加大其对漆汁的吸附力。”
梁儿恍然大悟,低头看着手中弗笔展颜赞道:
“原来如此,蒙将军的巧思真是令人佩服。”
见梁儿提及蒙恬时一脸兴奋的模样,赵政一酸,霎时沉下了面色。
“我与你说这些,可并非是想让你敬佩于他。”
他双手将梁儿的小脸捧起,迫使她直视自己的眼,正色道:
“不可忘了,在你的眼里,只能有我一个男人。”
梁儿定定看着那对令人沉醉的黑曜石般的凤眸。
她只觉得此时赵政的掌心热热的,将她的脸颊也一并染得热热的。
怦然间,她的脸上烧起了两团红晕,抿起唇角羞羞道:
“傻瓜,很早以前,我的眼中便只有你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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