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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特训(求收藏,推荐)(1/2)

作者:小时候家里的狗子
送走卡尔一行人,公寓一下冷清了下来。还好,等会又会热闹的。

一会过后,

马修携女友莉莉一身盛装的,按响了约翰的家的门铃。

“嘿,莉莉。今天你真是光彩照人的。我的眼睛都看花了。

呦,这不是哥伦比亚大学的马修艾瑞森吗?居然会屈尊光临寒舍,有失远迎啊。”

约翰一脸阴阳怪气的,还在为马修调侃自己感到闷闷不乐的。

要不是这次是女友佩吉,第一次见他在纽约的好友,估计今天马修得横着出去。

当然不是被约翰打倒后被抬出去,而是喝倒他,让他的对于约翰大魔王的印象加深点。

约翰他的武力也可以,普通人的话十个,八个的没问题。

区区一个马修自然不在话下。

别看马修一副人高马大的,可从小到大的,还没和人动过手脚。除了他的两个兄长和父亲外,他还没谁打过架的。

也许是别人看到马修的体型,想只大狗熊似的,就以为他不好惹,其实他就是样子货。

上次莉莉喝高后,说起自己与马修之间的闺房秘事。

说别看马修长得很是高大魁梧的,可在闺房行事时温柔的很,连打她臀部都是捏手捏脚的,绅士的很,生怕伤害到自己女友。

莉莉还模仿马修的声音起来:

“莉莉,我没打腾你吧!”

那表情,销魂的让约翰不寒而栗的。

约翰听闻莉莉的大胆发言后,一脸的呆滞无神的。

他以前听说过有的时候,女人一旦开了皇腔起来,谁都挡不住。

就算再骚气的,也不能与其相提并论的。

看来莉莉就是以上的存在。

一旁泰德反倒是司空见惯的,对着约翰表露出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自己很是骄傲的很。

他什么状况没见过,与马修和莉莉认识了这么多年,又与马修同处一室的,估计他连莉莉的身子都见过。

这也不是莉莉第一次“大庭广众”说出自己与男友的闺事。

“……”

马修知道自己之前孟浪了,虽然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与哈佛大学法学院之间有竞争关系,但到底是自己调侃在先,幸亏泰德给自己打掩护的,才没上约翰的“小黑本子”。

约翰可不像好友谢尔顿那样,一般讲究的是“君子报仇,一天我都嫌晚的”。

谢尔顿的那种记小本子的表现,只是他报不了“血仇”,却只能用这种幼稚的方式来表达他心里的不满。

你让他试试看,

自佩吉东游哈佛大学后,谢尔顿每次见到佩吉的时候,只要双方起争执的时候,只要佩吉随意的举起她的秀手时。

谢尔顿瞬时闭嘴,

他脸上的表情那是一个精彩的,一红一白的。

生怕佩吉会当场揍他的。

“约翰,上午是我复习功课“走火入魔”了。所以有点口不择言的,我表示道歉。”

马修可谓是君子能屈能伸的,

要不然今天真的得横着出约翰家大门,上次宿醉酒醒后,脑子昏了几天,课堂上的表现惨不忍睹的,被自己教授拉去说了一顿。

约翰意味深长的瞄着马修,注视了他一会后。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不过今天你得陪我喝个痛快!”

“……”

马修傻眼了。

却没看到约翰一脸的看好戏的样子。

自己辛辛苦苦的,忍辱负重的,就是怕被约翰清算的。

这下倒好,

自己之前的一切算是白费力气了。

莉莉拉了拉男友的胳膊,提醒他着。

马修发现约翰一脸坏笑的表情,就知道自己被唰了,也明白了约翰已经报了自己的“一箭之仇”。

约翰知道不能太过火,上前拥抱着马修,表示两人“冰释前嫌”了。

差点忘记女友了,

约翰拍了一下自己脑袋,只顾与好友斗智斗勇了,忘记介绍好友给佩吉认识。

“佩吉,这两位就是我在纽约认识的好友,马修艾里森,莉莉埃艾尔德琳。我不在纽约的这段时间,是他们帮忙照看我们的公寓。”

“马修,莉莉。这位是我的女友佩吉斯旺森。”

“博士,斯旺森博士!”

马修连忙纠正约翰的错误。

约翰顿时脸色一黑的,敢情自己刚才放过马修貌似是个错误。

佩吉看出了男友的感受,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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