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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改革之难(2/2)

作者:尘下散人
内容之一,符合范仲淹十项改革主张中的“推恩信”“重命令”,朝廷不要朝令夕改,还要派人下去了解朝廷诏令执行的效果。

这个位置类似于后世的纪委监委,走到哪里,哪里的官场都要震一下,听到**两个字,一些人都要昏过去了。

权势如此大,自然也不是一个好差事,会被人用放大镜看,稍有出错,便是打小报告乃至于实名举报,日后成一辈子的冤家。

范仲淹让三人去做这等不讨好的活,某种程度上而言,和吕夷简让富弼接待辽朝使臣是一样的。

官员们为了让掌控检察权的人放自己一马,往往出重金贿赂,通常超乎俸禄数十甚至是数百倍。许多人是抵抗不了这个诱惑的。

为了防止检察权出问题,历朝历代都设置有对这道权力的监督,但是依然无法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而这一次,问题出在了沈邈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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