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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鸣冤(2/2)

作者:蟹黄鸡蛋
欺压便能借此伸冤。

一旦鼓响,那便应该有本县的正印官,也就是县令亲自来审理。

苏彻记得按照大梁的制度,那种左右两边站满衙役,县令大老爷带着师爷升堂的情况几乎很少出现。

大部分的纠纷都在族长与里正这个级别上化解掉了。

极少数的重案和要案才会进入县尉的手里。

至于能够让县令大人费神管理的案件,基本上不是有大好处可捞,就是的确是下面没法处理的案件。

所以冤鼓一响,苏彻便有些紧张。

毕竟朝廷有明确的律令,冤鼓一响,唯有县令方可审断。

这就是为了防止地方好强出身的县丞、主簿沆瀣一气武断乡曲。

但是放在这山阴县,就有些尴尬了。因为县令大人从来没到过本县,在自己来之前,这个山阴县连个朝廷拍下来的官都没有。

所以冤鼓万万响不得。

苏彻依稀记得昨夜饮酒的时候田主簿提过一嘴这个冤鼓。

他说为了防止有人敲响冤鼓,他干脆命人将鼓槌都撤去了,过几天还准备派人将那个冤鼓弄破,让它彻底响不得,永绝后患。

现在看来田主簿这个主意还是想得太晚了。

苏彻披好衣服,直奔县衙门口而去。

山阴县的冤鼓久久不曾响过,自己今日一来便有人击鼓,这显然就是冲自己来的。

刚走了几步,便远远听到有老妇在嘶吼。

“冤枉,冤枉,老妇的媳妇是个妖怪,大人定要为我做主啊!老天爷啊,我活不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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