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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一章 浑门(1/4)

作者:纯洁滴小龙
郑樊力。

剑圣原本平静的神色微微地有了些变化,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啊,仿佛在哪里听过。

所谓的江湖的风,其实早已经吹不到剑圣这种层次了,但他还是听过这个名字,很快,他想起来了,当初那位“北先生”面对乾国银甲卫时,自报家门,说出的,就是这个名字。

剑圣并不知道这个名字有多火,因为他就住在郑伯爷隔壁,他去了解郑伯爷不用去根据“哎,我听说”或者“呵,你知道么”。

但不管怎么样,

这个当着正主的面儿自称自己是座下第一客卿的行为,

还真是让人有些憋不住。

“咳………咳………”

剑圣假借咳嗽,以抑制笑意。

但在外人看来,这是被书生的身份给吓到了。

其实,在江湖上,关于“郑樊力”的故事有很多个版本,原本,是不温不火的,毕竟,江湖很大,鱼龙混杂。

有故事的,本就很多,没故事却硬要编故事扬名的,那就更多。

但架不住这两年平野伯平步青云,威名远扬,连带着将平野伯麾下那位叫“郑樊力”的客卿,也带着一起名声大噪。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谋士,站在平野伯身后,运筹帷幄,平野伯出征,后方粮草军中补给,全是他一人操控;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刺客,飘忽于阴影之间,来去无痕,当年乾国的福王在城内被杀,就是他干的,杀完人后,带着首级淡然离去;

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军中将领,擅长冲锋,平野伯千里奔袭雪海关,就是他的手笔。

还有人说,郑樊力是一个武将,体格高大,于战阵之上身披厚重甲胄,持双斧,攻城时一人可扛一重锤,冲锋时奔踏如牛!

只不过最后一个说法其实并不被江湖所认可,毕竟江湖事儿江湖人听,没人喜欢郑樊力居然是那种大傻个一般的形象,实在是过于欠缺了美感,玷污了“郑樊力”这个名字。

听到书生自称后,

熊丽箐先看了一眼郑凡,

樊力是谁,她是知道的。

但眼前这个人,居然当着自己相公的面,告诉自家相公,他是相公麾下的第一客卿?

那自己岂不是他的主母?

郑伯爷没笑,而是拱了拱手,道:

“久仰久仰。”

书生见郑凡并没有低下姿态,一时间有些踌躇。

显然,在其看来,依靠着“郑樊力”和平野伯的名号,就算是燕国军中贵人,也得礼让三分才是,不至于这般淡定。

郑伯爷没去故作惊讶,装出诚惶诚恐地去配合他;

因为,

扮猪吃老虎,也很累的。

这里头,爽感是给别人的,而不是给自己的,所以,让自己去给这座酒肆里的其他人演戏?

如果这里坐着的,是燕皇,是镇北侯和靖南侯,

得,

郑伯爷不介意卖个丑,做个乖,放下身段,您们乐呵乐呵。

人活于世,总是少不得戴上点面具,但辛辛苦苦这些年一步步打拼熬起来,所求的,不就是让自己的生活里演戏的场次越来越少么?

让此时的郑伯爷去配合逗弄眼前的书生,

就跟修炼几千年的元婴老怪还在为了女人争风吃醋和别人打生打死一样,很莫名其妙。

“饭来了。”

周鞭出来了。

猪油拌饭,俩盘野菜,一盘是凉拌的,一盘是炒的,还有一壶酒。

郑伯爷低下头,闻了一下,嗯,香。

搁在平时在家,吃这个,未免腻得慌,但出门在外,一则身体疲惫,二则吃喝不便,这个,就很合时宜了。

郑伯爷摊开右手,

熊丽箐拿起一双筷子,将酒倒在筷子上,再用自己的帕子细擦拭了后,筷头朝前,放在了郑伯爷掌中。

郑伯爷扒拉了一口饭,

闭着眼,

道:

“嗯,好吃。”

熊丽箐又用酒水洗了和擦了第二双筷子,起身,递给了坐在斜对面的剑圣。

剑圣其实已经拿起一双筷子准备吃了,他没那么多的讲究。

但见公主都站起来递给自己了,犹豫了一下,剑圣微微颔首,接过了筷子。

懒得起身去接了,

因为剑圣算是看透了,

这夫妻俩,都是那种能把“士为知己者死”整车整车进货再大量卖出的人。

别人,稍微来一段,若是传扬出去或者写进札记里,都是一段佳话,在这俩人面前,尤其是这个男的面前,直接量大管饱。

三个人,开始就着野菜,吃着饭。

刚刚自报家门的书生,被尴尬地晾在一边。

酒鬼舔了舔嘴唇,又喝了一大口酒,笑笑,低头,开始用筷子拨弄着用来下酒的咸蛋。

那边,

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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