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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为永世之定法(1/3)

作者:地黄丸
仔细听顾允说了案情,徐佑这才恍然。原来钱塘县有一人叫仇羊皮,因家贫,母亲死后无力安葬,所以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卖给了同县的李冬。其女仇三只有七岁,出落的眉目清秀,十足的美人胚子,被李冬以十倍高价又卖给了句章县的梁青,但没有说明仇三的来历。

后来因邻人告发,仇羊皮和李冬被抓归案。按照楚国盗律:“卖子孙者刑一岁……掠人、掠卖人、和卖人为奴婢者,处死!”,所以此案乍看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顾允道:“……杜县尉的意思是,按律处仇羊皮一年刑期,处李冬绞刑。而李县丞却不同意……”

“按律自当如此!”鲍熙问道:“李县丞为何不同意?”

“说来话长!”

顾允转头高声道:“来人!”

立刻从屏风后转出一个黑衣男子,身形瘦长,神气内敛,低首垂眉间却自有一派洒然风度。

“去大堂请李县丞、杜县尉来此叙话!”

“诺!”

黑衣男子躬身退下,徐佑观他步伐稳健,落地生根,应该不是县衙里的衙卒。不过想想顾允的出身,有几个高手护卫也在情理之中。

过了片刻,进来两个人,一个面容瘦癯,如枯叶将死,走起路来摇摇欲坠,正是钱塘县丞李定之。另一个高大粗壮,肌肤黝黑,顾盼间意气飞扬,却是县尉杜三省。

一县之内,以县令为长,县丞次之,也就是第二把手,县尉再次之,不过县尉主管刑狱盗捕,权力很大,有时候甚至不把县丞放在眼里。

“见,见过明府!”李定之说话时急喘吁吁,仿佛下一刻就会接不上气息似的,让人听来十分的难受。

“明府,还是我说的,李冬其罪当死,不管什么理由,都不能为他开脱!”杜三省的嗓门跟他的身子一样粗大,就像千金巨锤敲到了一枚破鼓上,闷声闷气,比李定之更让人受不了。

徐佑安坐一旁,突然有点可怜顾允,天天跟这样两个人共事,先不说性格为人如何,单单说起话来,就很是够呛!

“杜县尉,你先不要急!”鲍熙笑道:“让我们先听听李县丞的理由,要是在理,大家还可以商议,要是不在理,到时候明府自有决断。”

杜三省哼了一声,道:“鲍主簿,你是明白人,莫非还不清楚县丞打的什么主意?这个李冬,可是他的同宗侄儿!”

顾允一愣,奇道:“刚才在大堂,你怎么没说?”

杜三省眉角一挑,道:“明府,我虽然是粗人,但也知道家丑不可外扬。堂前那么多人在,说出去难免会让人觉得咱们钱塘县护短徇私……”

“杜三省,你少……少血口……喷,喷人!”李定之额头青筋暴起,指着杜三省怒道:“李冬是我侄儿不假,可早年两家交恶,已断了往来,街坊四邻谁人不知?我……我按律办差,尽忠于上,就算不是李冬,换,换了别人,同样要……”

“要怎样?要包庇袒护?”杜三省猛的跨前一步,李定之在他身边就如同三岁小儿,道:“李定之,别以为你的勾当我不清楚,真兜出来,第一个倒霉的是你!”

徐佑冷眼旁观,这两人的矛盾不是一天两天,应该在顾允来钱塘之前就已经水火不容了,只是在上司面前如此没大没小,公然撕逼,恐怕背后另有隐情。

“够了!”

顾允皱起了眉,无奈容颜太秀,连蹙眉也像极了女子,但这一声“够了”,听在李定之和杜三省耳边,却同时一震,乖乖的束手而立,不敢再说一字。

“李县丞,你说,为什么不该处死李冬?”

李定之清了清嗓子,平复下心气,道:“盗律有规定,卖子孙只有一年刑期,卖五服内亲属,是尊长者才处死刑,期亲及妾与子妇的均为流放,而买者却罔加死刑,虽然情由不同,但罪罚区别过大,不能使人信服!”

杜三省立刻辩驳道:“仇羊皮卖女之时,已经言明仇三是亲女,既不是奴,也不是婢,而是地地道道的良人。李冬知良而公买,诚然于律法无犯,但转手又高价卖给梁青,却犯了和掠与卖人之罪,两罪共罚,处死乃公允之极!”

李定之这会也不喘了,语速极快,道:“律法有别条规定‘知人掠盗之物,而故意买者,以随从论’,李冬买了仇三顶多以随从论处……且仇羊皮卖女之时,已经言明不再赎回,仇三已成李冬的奴婢,属于家财,将家财转卖他人,有哪条律法规定不许的?所以属下以为,随从之罪,不得超过仇羊皮,处李冬以流刑已经足以惩戒。”

顾允点头道:“县丞此言,确也在理!杜县尉,你还有何话说?”

杜三省口才不及李定之,此时有些急了,道:“仇三虽被仇羊皮卖给李冬,但其本质依然是良人,知良而买,然后又隐瞒良人的身份,转卖梁青。这等行迹,买之于女父,随即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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