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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悲惨人生(一)(1/2)

作者:大叔墨归尘
一切的疑惑仍要回到两年前。

话题从阮小六逃离涂县开始说起。

提前的阮小六从未离开过涂县那一亩三分地,更没有尝试过接触外面的世界,因此他在逃离涂县之后的当天夜里,便饥肠辘辘的睡在了沿街一处树下。

不因为别的,他逃出时身无分文,满脑子想得都是离开那个可怕的地方,因此他没有时间筹备盘缠,更不敢从家中偷钱,以免惊动那两个熟睡中的人。

他的想法很简单,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继续给某些老爷放牛,等攒出一些积蓄,再考虑自己以后生活的事情。

至于是否要去见亲妹妹,阮小六没有这个胆量,毕竟在她最需要自己的时候,自己扭头逃走了,甚至不敢与她对视一眼。

若是再见面,恐怕早已物是人非,人家已成了某位大老爷的宠妾,而自己又有何颜面敢面对她,甚至是与她说话呢?

或许,此时的亲妹妹正在恨着自己吧,或许她也在庆幸自己脱离了那个可怕的家吧......

接下来的时间,阮小六格外努力的找寻着工作,可因为他才十三岁,既做不了力工,也不能做些有技术的活儿,因此只能挨个城镇的转悠。

直至有一天,他饿晕在了路旁,醒来之后发现躺在一处陌生的房间内。

“有能吃的东西吗?”这是他醒来后,见到有人进入房间问的第一句话。

“有...有煮的米糠。”这是来人应得第一句话。

阮小六回忆说,那段饭恐怕是他这辈子吃的最好吃的一顿,尽管别人都说米糠这东西难以下咽,即便是做饲料,那些畜生都懒得搭理一眼。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至今都对那顿饭记忆犹新。

而在填饱肚子后,阮小六才终于醒过身来,端详着将自己救回来的人。

那是个女人,看模样应该比自己大六、七岁,模样虽然普通,但着装却很干净。

而破旧屋子的一角,正有个孩子坐在地上玩,看模样才四、五岁左右。

“我夫君战死了,现在是个寡妇,那个姓我不想回忆,你以后便叫我梅姐吧。”

不得不说,梅姐是个好人,或许是阮小六这辈子见到过最好的人,而她那个孩子,也是他这辈子见过最淘气的孩子。

今天不是将李婶家的窗户纸捅穿了,明天便是偷偷钻进王伯家的鸡圈里,把那只最漂亮的公鸡毛拔了个精光。

为此,梅姐一直很是苦恼,一方面她的性格不适合管孩子,另一方面她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忙,如果所有的精力都用在管孩子上,那她们明天恐怕便吃不上饭了。

所以,曾经做过孩子王的阮小六,自告奋勇的帮助梅姐管起了孩子。

梅姐觉得单纯麻烦阮小六不好,因此在他帮忙的期间,既给了他吃住,也给了少许的铜板,好歹让她心里舒服些,也为阮小六以后的生活留些余地。

阮小六不这么想,他的脑子里只希望报了梅姐的恩情,挣更多的钱,让梅姐过上她应该过的生活,并且让小孩子进入私塾里念书。

所以,他私下里也在找工作,只不过事情的进展一直都不顺利。

直至有一天,他在收拾衣物时,发现了口袋中被离家时塞的竹签,恰巧那个官家应征的地方离梅姐的住处不远,因此便咬着牙前往了那里。

对方见到竹签,显然也知道了阮小六的来历,与以往应征的要求不同,他们只要求阮小六对工作的内容保密,并且不会过问任何事。

听上去挺唬人,阮小六期初也怕自己钻进了什么不该来的地方,可当真正看到工作的内容时,他总算将悬着的一颗心放下了。

他的工作很简单,只需要拿着拖布和扫帚,每天清扫六次一处院落便好。

可...不简单的是,这处院落每天都有野兽的尸体,而且院落的地面每天都会被血染透。

阮小六对此并不以为意,因为他听说有不少达官贵族最喜欢吃些稀奇的东西,所以普通的家畜很少碰,自然也会有这种处理野兽的地方。

只不过,这处院落的精致程度,却远不像普通的屠宰场那样破败......

说实话,这份工作听上去很容易,但实际处理起来很难,每次清扫经常需要五六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在要求的时限内整理完。

也正因为如此,一来二去,阮小六认识了离开涂县后的第二个朋友-朴儿。

朴儿是个十一二岁的女孩,也是个孤儿,在父母丧生后,她便一直流浪,听说也是不久之前才找到了这处地方,以求能谋一口饭吃。

看到这个女孩,阮小六没由来的想起了自己的妹妹,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也没少给她关照。

久而久之,朴儿似乎对他也有了丝特别的感情,甚至还想着将自己编的手环送给阮小六。

只可惜,阮小六只当她是妹妹,并没有将她那份特别的感情当回事。

而朴儿也算懂事,并没有戳破两个人之间的窗户纸,而是默默地陪在他身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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