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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潮流...(1/2)

作者:夏小爵
夜色酒吧现在已经交付给了叶阳,司马婉儿这个妩媚女人说的话,是非常算数的,一般出来想要混个名堂的人,自然是要守信用的,说好的事情基本上不会变卦,就凭这点让叶阳不禁重新审视了一下司马婉儿。

和陈城豪吃过饭后,金华娱乐会所不出三天就正常营业了,显然是三百万和那份材料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此消息一出,小混混们都很兴奋,对于自己老大的手眼通天,他们自然是很崇拜的。

今天是周日,金华娱乐会所有林晓天这员大将坐镇,叶阳很放心,这几个月来叶阳成长了许多,林晓天也越加成熟稳重了,经过有一阵子的招兵买马外加严苛的体能训练,现在青水堂拿得出手的小弟基本上有二百多人了。

虽然这点资本相对于那些大帮会微不足道,甚至是不堪一击,但是能取得这一点小成绩林晓天就很知足了,满心的欢喜,可叶阳却不满足于此,而此时他却把目光放在了另一个摇钱树上。

夜色酒吧的地理位置非常好,恰好处于南城区和东城区的交叉入口,交通非常便利,一到晚上华灯初上,同庆大街车水马龙,这里绝对是整个花都夜生活最有代表性的地方之一,很多男男女女在这里买醉沉沦,甚至寻找一夜情的风流堕落。

纸醉金迷是这个物质世界的本来面目,狰狞却魅惑,甚至还带着那么一点娇羞,这里有不平等的权色交易,有以出卖肉体而不断发展的服务经济,有尽情跳舞摇摆的癫狂,总之这是一个让人彻底疯狂的地方。

东城区向来是整个连港市最繁华的地方,绝对是花都中的花花世界,这个区域是重要的商业区,很有韩国首尔江南区的味道,许多有钱人和社会名流在此居住,并且象征着“时尚”和“富裕”。

此时不得不说司马婉儿的聪明,及时放弃夜色酒吧,因为想要把夜色酒吧经营好,需要面临一个巨大的难题,就是要面对一个非常强大的对手,那就是统治东城区很多年的火狼帮,谁也不知道火狼帮到底有多强大,据说还有小日本黑帮的支持,手握着东城区的经济命脉,实力绝对不可小觑。

有人猜测,现在恐怕向氏会英豪会和石门帮三个帮会加起来,都比不上一个火狼帮,于是司马婉儿也就放弃了夜色酒吧,生怕和火狼帮产生什么矛盾,要是转给叶阳的话,叶阳自然会触碰到这个巨兽,坐山观虎斗一直是司马婉儿最喜欢的。

一想起要在这个庞然大物的眼皮底下做生意,叶阳就是一阵头疼,不过一想起伟大领袖的那个著名论断,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叶阳嘴角逐渐生出一丝神秘莫测的笑意,事在人为,戒骄戒躁才是正事。

……

一个星期后,繁华的同庆街拐角,鞭炮声震耳欲聋,彩旗飘飘,主题酒吧“潮流”正式开业,酒吧内重新装修一番,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夜色已经成为历史,潮流正破土而出。

白天的时候酒吧门前就搭起了小舞台,几个不入流的歌手正唱着一些毫无违和感的音乐,嘻哈说唱外加摇滚重金属,音乐类型倒是很广泛,围观的人群也逐渐增多了起来。

酒吧二楼的包间里,漂亮的轻纱窗帘略微卷起,叶阳透过玻璃窗,阳光打在身上暖暖的,看着楼下汹涌的人潮,笑着说道:“如果这些人都时常来潮流消费的话,我们就发了。”

而叶阳语气中的我们发了,显然是不单单指的钱财,更深层次的意思是青水堂的扩张发展,因为叶阳深深地知道,原地踏步就等于慢性自杀,对于南城区和东城区交界的如此敏感的地段,叶阳很想靠着潮流酒吧从其中分一杯羹,扩大青水堂的影响力,这时叶阳想要做到的。

而酒吧之所以叫潮流,叶阳首先是把自己的定位找准了,意思这间酒吧是代表了时下年轻人想要什么样的夜生活的诠释,更有一点,叶阳是想向那些黑道大佬们证明,我叶阳迟早是要成为整个连港市黑道的潮流,这个花花都市的最终大主宰。

包间装修的很漂亮,淡蓝色的墙纸,典雅不俗,玻璃茶几旁有一排真皮沙发,都是意大利进口的,乔飞吊儿郎当地斜靠在沙发上,叼着小烟,这些天开业前的准备确实让乔飞有些忙坏了,眼角有些疲惫,从来没有过经营经验的乔飞感觉自己一下子得到了叶阳的重用。

乔飞此时是很得意的,踌躇满志,因为他有种老大眼前红人的感觉,鹿鼎记这本小说他绝对是没少看。

“是啊,阳哥,你有这些奇妙的构思不去经商真是屈才了。”乔飞嬉笑一声,恰到好处地拍了叶阳一个马屁。

叶阳微微蹙眉,谁都喜欢听到赞美的话,但叶阳却不糊涂,他也是知道这个乔飞是很机灵很聪明的,虽然话会让人觉得很舒服,但是叶阳还是有些不太喜欢小弟们奉承自己,总觉得怪怪的。

同时恩威并施也是非常重要的,于是叶阳上前怕了拍乔飞的肩膀,轻声说道,“这阵还是要辛苦你了,潮流这边你多照看下,我不是会经常来,但是有什么情况不要隐瞒,你懂了吧。”

说到最后叶阳是有些严肃的,因为一到晚上酒吧里鱼龙混杂,还不定会出现什么突发情况,叶阳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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